新丽佳居衣柜招商政策
统一支持 独立核算
1、统一形象:新丽佳居有统一的公司形象和布局,使用统一的商标、商号和颜色、以及标准的部门分工;另有统一的信封、信笺、名片、宣传招帖等CI识别系统。新丽佳具总部负责全国范围内统一的品牌形象宣传。
2、统一供货:由新丽佳居总部统一组织供货。通过对代理商、加盟商库存分析,调剂余缺,降低库存风险。
3、统一品质:总部为专卖店提供品质标准统一的商品。统一组织进货是统一品质标准的保障。进入代理商、加盟商的商品都应当是经过筛选,品质过关,具有一定市场潜力的商品。
4、统一岗位:加盟商的基本岗位设置和职能要求由总部统一确定,做到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管,井然有序,提高经营管理效率。
5、统一服务:新丽佳居有统一的公司服务标准和规范,所有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执行,为顾客提供优质服务,确保“新丽佳居”品牌良好的社会形象。
6、统一考核:总部定期对加盟商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监督和考核,以确保整个组织的有效运作。
7、统一宣传:总部每年都投入一定的资金,通过全国性媒体进行品牌宣传。另外,总部定期通过加盟商对外发行软件资料指南。
8、独立核算各代理商、加盟商实行独立核算。 加盟店方式: 独立专卖店方式:由新丽佳居提供品牌,加盟商以单店形式加盟。经营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经营资金30万以上,有系统化的作业分工。
1、认同新丽佳具的经营理念和经营模式。
2、有相关行业(厨卫电器、橱柜、洁具或其它家庭装饰建材类)经验和营销能力,对本行业充满信心,并有一定的经营基础。
3、具有创业精神、以及一定的经营管理能力和市场拓展能力。
4、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一定的资金支持;具有良好的信誉。
5、加盟费1万元。
6、首次进货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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