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弘实木门招商政策
(一)区域限定政策
1、公司不设总代理商,以国家行政区域拟分,省会城市、地级市、县级市设立独家代理商。
2、代理商授权期限:从双方签定合同之日起,为期1-2年,合同期满,代理商执行合同力强者,可优先续约。
3、代理商不能跨区域进行零售和批发业务。
4、在大型工程上如遇到特殊情况,在得到公司认可后才能进行,并随时服从公司的安排。
5、如代理商需要通过其他非正常销售途径(如网上)销售公司产品,必顺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并在征得批准后方可销售。
(二)返利政策
1、返利形式。公司以货物形式进行返利。
2、返利时间。按返利具体时间,在合同中列明,公司坚决按合同规定兑现。
3、返利标准。以代理商回款额为依据。具体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
4、对代理商跨区域销售,拖欠货物的违规行为,公司将视情给予相应惩罚。并保留取消其代理商资格的权利。
1、良好的品牌经营能力,认同我们的经营理念;
2、有长远的品牌经验意识;
3、有足够的资金和信心,确保完成公司制定的基本销售任务;
4、打造符合我们标准的形象专卖店,具备基本成熟的分销商网络基础;
5、具备一定的企业管理能力和团队建设经验;
6、良好的售后服务管控能力,独立的安装队伍,能及时妥善的处理客户投诉;
7、具备该行业产品区域市场推广经验,最好具备同类产品的销售经验;
8、具有一定的专业市场、操作管理经验和熟悉了解相关市场及拥有相关资料优势;
9、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敬业精神及个人口碑;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欲知康弘实木门加盟条件请在线留言或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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