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特—全屋定制家具招商政策
1、装修返利政策
“独立店”指建材城店、建材街店、商圈街及十字路品店,且有独立门头或门楣。
“店中店”指多个非定制家居产品存在同一店面内,且无独立门头或门楣。
装修返利从验收合格后的次月打款订单开始执行,返利周期在12个月内完成。原则面积底于50平米没有装修返利支持。
2、门头返利政策
备注:底于5平米的门头无门头装修返利,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给予装修返利。
3、开业广告支持政策
备注:开业广告支持需在装修验收合格后,由公司与专卖店共同策划,在开业活动中使用。开业广告支持费用在开业完成后三个月内分三次以货款形式补贴到位。
4、常规广告支持政策
备注:公司按专卖店销售回款提供相应的广告支持。所有常规广告支持,需专卖店策划(或公司与专卖店共同策划)并提交广告发布方案,经公司审核后发布。专卖店提交发票和相关照片及视频后,公司在次月货款中分批次补贴。
1、认同并接受盛特公司的管理督导、经营理念及企业文化并承担相应经营风险,依据公司的管理要求展开经营活动,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市场工作;
2、经销商在当地建材市场拥有或可租赁良好经营场所,并且确保经营面积符合品牌及产品形象展示要求;
3、经销商必须拥有一定的资金实力或者具良好的融资渠道,有一定的经营风险规避能力;
4、经销商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口碑,并具良好的经营条件和家庭支持;
5、经销商在当地必须有良好的公共关系资源,有较强的市场拓展能力和销售能力;
6、经销商对所在区域的市场竞争、消费习惯、市场特征需较为熟悉.
7、经销商须具备较齐全的营业执照、基本的店员配置和配送工具;
8、经销商愿意并热情向所处区域内投放适度的广告宣传,加强市场推广促销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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