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柏地板招商政策
1.提供良好的合作平台。
2.结合市场特性,配合拟定规范的市场操作机制。
3.及时的提供优质放心产品。
4.对代理方的工作人员进行专业的相关业务知识培训。
5.配合代理方做好实际的销售工作。
6.提供产品的相关报告。
7.对于优质客户,结合实际,制定不定时的奖励政策。
8.根据实际代理情况,保证代理商在本地区的销售权利及权限。
9.承担部分店铺门头及出样的装修费用,明细参照经销合同条款执行。
10.根据代理方要求,在建立良好的信誉度后,对于特殊情况,给出特殊支持
1.有从事木业销售经验的代理商,具备一定的品牌销售运营能力和本地市场的掌控能力。
2.以树立“欧尚”品牌意识为前提,不断提升“米柏”品牌在本土的市场认可度为己任,认可“米柏”品牌加盟代理经营模式和营销理念。
3.代理经营期间,同类产品的合作代理仅限“米柏”。
4.独立的门店,并向总部提供代理人的详细相关资料及证明
5.店门的装修规格、陈列要求需报总部备案,再经详细协商、达成共识后方可执行。
6.严格配备人员的整体素质,强化品牌理念及产品的营运培训。
7.代理期间严格遵循总部对市场的管理理念,缴纳一定的市场保证金,并保证相当量的合理库存配备。
8.涉及跨区域的销售,须及时向公司申报。
9.及时向总部反馈市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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