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美家艺术地板招商政策
1、硬件方面:
1.1、店面:
店面在商业竞争中永远第一生产力,故要求地级市店面面积不小于90平,县级市店面面积不小于50平,店面位置在建材市场主要位置的店面。
1.2、资金:
思美家的强大是毋庸置疑的,而现代商品经济的竞争大潮中,厂商强强联合才能更强,才能在跻身行业一线行列,故要求商家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
2、软件方面:
2.1、热爱地板装饰行业,有长远的经营想法和思路。
2.2、有品牌产品代理经验,具有品牌经营观念,营销理念强,不盲目追求价格竞争,有良好销售技巧。具备地板行业或相关建材行业经营者优先。
2.3、在当地拥有良好的口碑和商业形象、较高的综合素质,从不在销售中诋毁、贬低其它品牌。
2.4、加盟者所在区域(指定范围内)没有本公司已经营业的专卖店。
2.5、必须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有合法的营业执照。
2.6、服从管理:
1)能配合公司制定市场方案并予以执行;
2)认同并执行品牌统一化管理,认同思美家品牌文化;
3)建立符合规范标准的专卖店,必须执行品牌专卖制度,不在专卖店内销售假冒产品和其它品牌同类产品;
4)规范经营,不窜货,不搞恶性竞争和不正当竞争;
5)签订协议,并执行协议规定的各项义务。
2.7、有完善的渠道拓展、售后服务能力。
2.8、具有相应的地缘人际关系和客户资源。
2.9、有与思美家共同发展的合作诚意。
一、18年的专业生产地板企业。
二、生产基地总占地面积为42,800平方米。
三、拥有各类经验丰富的专业性管理人才及技术员工,引进德国威力高精度生产线和德国贝高数码压机
生产线等世界一流设备,使用世界顶级的德国乐客、蓝帜刀具,计算机联机生产,构成了好运达全
球领先的高效率、全方位制造系统,年产强化木地板100平方米。
四、完善健全的经销商的支持体系。
五、统一的市场管理模式。
六、一级的终端服务支持。
1、良好的品牌经营能力,认同我们的经营理念;
2、有长远的品牌经验意识;
3、有足够的资金和信心,确保完成公司制定的基本销售任务;
4、打造符合我们标准的形象专卖店,具备基本成熟的分销商网络基础;
5、具备一定的企业管理能力和团队建设经验;
6、良好的售后服务管控能力,独立的安装队伍,能及时妥善的处理客户投诉;
7、具备该行业产品区域市场推广经验,最好具备同类产品的销售经验;
8、具有一定的专业市场、操作管理经验和熟悉了解相关市场及拥有相关资料优势;
9、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敬业精神及个人口碑;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欲知思美家艺术地板加盟条件请在线留言或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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